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并非終身有效,3 年有效期滿后需通過復審(實質為 “重新認定”)才能延續政策紅利。很多企業誤以為復審標準低于首次認定,實則兩者要求完全一致,需嚴格遵循政策規范全面準備。本文結合最新政策要求,詳解復審核心要點,助力企業高效通過審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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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審依據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》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》開展,是對企業持續創新能力的動態核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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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本質是 “重新認定”,認定標準、評審流程與首次認定完全一致,不存在 “寬松對待” 的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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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在資格期滿前 3 個月內提交申請,或復審未通過,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將自動失效,無法繼續享受稅收優惠、財政補貼等政策。
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硬性指標,缺一不可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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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知識產權:對主要產品(服務)的核心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,可通過自主研發、受讓、受贈等方式獲得,且在有效期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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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術領域合規:產品(服務)屬于《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》范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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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員結構達標:科技人員占當年職工總數 30% 以上,研發人員占比不低于 1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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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發投入達標: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比例,按銷售收入區間分別不低于 6%(<5000 萬元)、4%(5000 萬 - 2 億元)、3%(>2 億元),且境內研發費用占比不低于 6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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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入占比要求: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占企業總收入 60% 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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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規經營要求:申請前一年內無重大安全、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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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認資格有效期,組建由財務、技術、行政人員組成的復審工作小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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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照認定標準開展自評,梳理近三年研發活動、知識產權、財務數據等核心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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委托具備資質的中介機構,啟動近三年財務審計、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及高新收入專項審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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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上申報: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,填寫《復審申請書》,上傳電子版材料,確認提交成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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紙質提交:打印網上填報的申請書(帶條形碼),按要求裝訂所有紙質材料,提交至當地認定機構指定窗口,獲取簽收憑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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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式審查:認定機構核查材料完整性、規范性,以及網上信息與紙質材料的一致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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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家評審:技術專家(占比≥60%)評審知識產權、研發活動等,財務專家核查審計報告與費用歸集情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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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地核查(部分企業):核查研發設施、財務賬目、知識產權原件等真實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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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備案:通過審核的企業在官方平臺公示 10 個工作日,無異議后完成備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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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無異議后,認定機構重新頒發 “高新技術企業證書”,資格有效期延續 3 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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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高新技術企業復審申請書》(網報打印,加蓋公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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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營業執照副本、原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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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企業年度發展情況報表(系統內填報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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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年度財務審計報告(含資產負債表、利潤表、現金流量表及附注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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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(需列明分項目、分科目費用明細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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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(服務)收入專項審計報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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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三年知識產權匯總表及證書復印件(附與核心技術 / 產品關聯說明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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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(年均≥5 項為佳),包括立項報告、驗收報告、銷售合同、檢測報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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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發活動證明材料:核心研發項目立項文件、階段性報告、結題報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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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職工總數、科技人員及研發人員名單,附學歷證書、勞動合同、社保繳納記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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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發組織管理制度文件(如研發機構成立文件、知識產權管理制度等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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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產權問題:數量不足、與核心產品無關,或未辦理完整轉讓手續、專利權失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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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務數據問題:研發費用 / 高新收入占比不達標,審計報告與稅務申報數據不一致,無合理說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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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問題:專項審計報告內容不完整,網上申報數據與紙質材料沖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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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員問題:研發人員占比不足,兼職人員無有效工作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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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前 6 個月啟動準備,避免臨時突擊導致材料疏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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確保所有數據一致性:申請表、審計報告、稅務申報數據需完全匹配,差異部分必須提供書面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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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產權需持續布局,避免集中在申報前突擊獲取,且確保與核心技術強關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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規范研發費用歸集:建立研發費用輔助賬,明確費用分攤標準,避免與生產費用混淆。
通過 高企復審 后,企業仍需遵守動態監管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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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年 5 月 31 日前,通過認定管理工作網提交上一年度年度發展情況報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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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年內可能被隨機抽查,需留存研發設施、財務賬目、知識產權原件等備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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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更名或發生分立、合并等重大變化,需在 3 個月內提交變更申請及相關證明材料。
高新技術企業復審 是對企業持續創新能力的全面檢驗,核心在于 “持續合規” 與 “材料真實規范”。建議企業提前規劃、精準對標政策要求,避免因細節疏漏導致資格失效。